【导读】
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,追加被执行人是扩大责任财产范围、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。但追加被执行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,不能随意追加。本文梳理了12种常见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,以及每种情形需要准备的证据,供大家参考。
一、追加被执行人的基本原则
法定原则:追加被执行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法无明文规定不得追加。
有限原则:在法定情形和责任范围内追加,不能无限扩大。
证据原则:申请追加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追加条件。
目前追加被执行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《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、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简称《变更追加规定》)。
二、12种法定追加情形及证据准备
情形1: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以追加谁:遗产管理人、继承人、受遗赠人、遗嘱执行人、财产代管人
责任范围: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
需要的证据:
• 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
• 继承人等与被执行人的身份关系证明
• 遗产的相关证据
情形2:被执行人离婚并分割财产可以追加谁:原配偶(夫妻共同债务)
责任范围:共同债务范围内
需要的证据:
• 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证据
• 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证据
• 离婚及财产分割的证据
注意:实务中直接追加配偶的比较少,一般需要另行起诉确认夫妻共同债务。
情形3: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宣告失踪可以追加谁:财产代管人
责任范围:在代管财产范围内
需要的证据:
• 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
• 财产代管人的身份证明
• 代管财产的证据
情形4:个人独资企业/个体工商户无能力履行可以追加谁:投资人、经营者
责任范围:全部债务(无限责任)
需要的证据:
• 被执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/个体工商户的证据
• 投资人/经营者的身份信息
•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
情形5:合伙企业无能力履行可以追加谁:普通合伙人
责任范围:全部债务(无限连带责任)
需要的证据:
• 被执行人是合伙企业的证据
• 普通合伙人的身份证明
•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
情形6:法人分支机构无能力履行可以追加谁: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
反过来: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,也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
需要的证据:
• 被执行人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证据
• 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的信息
• 分支机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
情形7:股东/出资人未履行或未履行出资义务适用对象:企业法人(公司)
可以追加谁: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、出资人
责任范围: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
需要的证据:
• 公司工商档案(证明股东身份、认缴出资额、出资期限)
•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信息
• 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据(如银行入资单、验资报告)
•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(如终本裁定)
实务要点:
•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,出资期限未到期的,一般不能加速到期
• 但在公司破产、解散、或符合"九民纪要"规定的加速到期情形时,可以加速到期
• 这是目前常用的追加情形之一
情形8:股东抽逃出资可以追加谁:抽逃出资的股东、出资人
责任范围: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
需要的证据:
• 股东已出资的证据(验资报告、银行流水等)
• 出资后又转出的证据(银行流水)
• 转出行为不符合正常交易或法定程序的证据
•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
实务要点:
• 常见的抽逃出资情形: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、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、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
• 抽逃出资的举证比较难,往往需要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
情形9: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可以追加谁:该一人公司的股东
责任范围: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
需要的证据:
• 被执行人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证据(工商登记)
• 股东的身份信息
• 初步证明财产混同的证据(如股东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)
•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
实务要点:
• 举证责任倒置:股东需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,否则就要承担连带责任
• 这是对债权人非常有利的规定
• 但要注意: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
情形10:未经清算即注销,导致无法清算可以追加谁: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
责任范围: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
需要的证据:
• 公司已经注销的证据(工商注销登记)
• 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的证据
• 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证据
• 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
情形11:第三人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可以追加谁:无偿接受财产的第三人
责任范围: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
需要的证据:
• 第三人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证据
• 接受是无偿的证据
• 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
情形12:第三人提供执行担保或承诺代为履行可以追加谁:提供执行担保或承诺代为履行的第三人
责任范围:担保或承诺的范围内
需要的证据:
• 第三人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或承诺的书面证据
•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证据
三、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步骤
第1步:初步调查(工商档案、股东信息、出资情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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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步:收集证据(银行流水、财产线索、混同证据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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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步:撰写《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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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步: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和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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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步:法院受理,召开听证会(类似开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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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步:法院作出裁定(准予追加或驳回申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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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步:对裁定不服的,申请复议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
四、追加被执行人的注意事项
1. 证据是关键
追加被执行人的举证责任在申请人,没有充分的证据,法院不会支持。建议在申请前尽可能收集证据,必要时委托律师调查。
2. 程序要选对
• 对执行行为类的追加裁定不服 →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
• 对执行标的类的追加裁定不服 →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
(具体要看《变更追加规定》的具体条款,有的是复议,有的是诉讼)
3. 可以同时申请多项追加
如果同时符合多个追加情形,可以同时申请,增加成功的概率。
4. 追加失败不代表结束
一次追加失败了,不代表就不能再追加了。如果有新的证据或发现新的情形,还可以再次申请。
5.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
追加被执行人涉及公司法、执行法等多个法律领域,程序也比较专业,建议委托专业执行律师办理。
五、宋光跃律师追加被执行人服务
如果您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没有财产,想了解能不能追加其他人,宋光跃律师可以为您提供:
✅ 追加可行性评估:分析案件是否符合追加条件、成功概率
✅ 调查取证:工商内档调查、银行流水调查、财产混同证据收集
✅ 申请材料准备:起草专业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
✅ 听证代理:代理参加追加听证会,举证、质证、辩论
✅ 复议/诉讼代理:对裁定不服的,代理复议或执行异议之诉
宋光跃律师,北京德和衡(郑州)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,专注执行领域,对追加被执行人有丰富的实务经验,办理过多起成功追加的案例。欢迎预约咨询,让专业律师帮您分析案件、破解执行难题。